《逃犯條例》修例風波的四點反思

時間:2019-06-19 港澳


先和大家講講幾個我親身經歷的故事。


的士上和司機聊天,得知他的大兒子是警察。他說,兩次大遊行和三罷集會他(的士司機)都去了,結果太太和他鬧離婚,小女兒和兒子鬧脫離兄妹關係。餐廳裡一個香港同事和內地同事討論修例的事,內地同事問:“香港人也逼人太甚了吧?”香港同事回應道:“你們當然不明白,籠裡的鳥覺得籠外的鳥追求自由是有病。”兩個香港記者行家聊天,一人說:“暫緩修例,無重啟時間表,其實和撤回沒什麼分別。”另一人說:“我不滿意的是當局的態度,況且,一旦開了‘槍’,大家關心的已不僅僅是修例問題了⋯⋯”


牽涉這場《逃犯條例》修例風波的人,史無前例地跨界別、跨階層、跨年齡。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特區政府騎虎難下,示威人士不滿當局回應,泛民怒氣衝天,建制士氣低落,社會嚴重撕裂,警民關係被推上風口浪尖。


情緒過後,香港未來將何去何從?要總結,更要反思。



推出時機與摸底程度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6月18日見記者時承認,“過去爭議因工作做得不足,自己要負上很大責任,對引起的矛盾紛爭與焦慮,向全香港每一位市民真誠道歉”。回顧修例這件事,從前期、中期到後期發展,當局都有失策之處:選擇時機錯誤,前期摸底不夠,推出過程急促,手法過於強硬。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原意是為填補法律漏洞。《基本法》第95條規定,香港可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目前香港已與20個不同國家或地區達成長期逃犯引渡協議,也與不同地區達成刑事協助協議,但與台灣、大陸等地,卻沒有引渡協議。從法律角度來看,修例並無不妥,甚至有必要性。但是,在大灣區發展開局之年、澳門回歸二十週年、台灣大選前一年之際,香港政府在大勢缺乏把握、時機上缺乏研判、推進上缺乏有力舉措之時,卻因台灣殺人案一事急促推出這項沒有實質迫切性的修例工作。


過去幾年,特區政府和中聯辦等做了大量青年工作,而且初見成效。一些年輕人開始主動到粵港澳大灣區交流發展,享受高鐵和港珠澳大橋的便利,體會香港以外的發展機遇。香港青年融入大灣區良好的開篇,卻因修例事件被打斷,這其中很多問題值得反思,包括青年向上流動難,社會種種待遇不公,對內地的不信任和抗拒,都摻雜其中。


容許我舉一個並不完全恰當的比喻:香港就如一個從小在海外寄宿的孩子。長大回家之時,她已形成自己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父母不能用既有的思維“嚴管”她。不當的“管治”方式,只會把她越推越遠。如果要改善雙方關係,必須換位思考,相互瞭解,用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加強溝通,同時不失彼此原則底線。


應急管理考驗


事態發展至今,反映的是香港存在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如果還有人簡單定性評論,未免過於天真。任何一場危機發生,如何撲火,應急管理都是關鍵。


6月9日大遊行後,當局沒有即時有效“撲火”,觸發6月12日集會。少數示威者暴力衝擊警方,引發警方大規模武力清場,施放150枚催淚彈和20多顆布袋彈和橡膠子彈等,導致近80人受傷。這樣的事件在香港回歸後從未發生,對政府和警方而言,都是一場嚴峻的考驗。但警方和政府卻在未完全客觀詳細評估事件本質前,匆匆將其定性為“暴動”,以致於之後要先後被動地作出澄清。


政府和警方一開始就應把和平示威者和暴力衝擊者區分而談,一方面既要肯定那些和平集會者的高質素,另一方面也要譴責少數人的暴力衝擊行為。混淆而談,引起更多市民誤會,為局勢火上澆油。


另一方面,儘管特首6月15日發表了“暫緩修例”一說,之後也強調“並無重啓時間表”,理論上和“撤回”的效果大致相似,但那句“道歉”遲遲沒有說出口,最終爆發香港回歸以來最大規模的6月16日大遊行,更成為示威者步步進逼的籌碼,將一些本對修例無立場的市民捲入風波,紛紛響應加入示威行列。


6月18日特首再次見記者,強調“要向全香港每一位市民真誠道歉”,並多次重申,暫緩修例沒有重啟時間表。建制派接受特首的道歉,認為她態度誠懇,並希望示威者回復理性討論。但泛民卻認為記者會沒有回應他們的幾點訴求,不接受特首的回應。如果時間可以倒流,如果這段“真誠道歉”放在6月16日甚至6月12日之前,或許可以平息民憤,扭轉事態發展。


這段日子當局回應的用語態度,行會內部的溝通機制,政府和建制派和示威者的溝通方法等,都值得檢討,引以為戒。


媒體的刺激作用


新聞應該客觀,可是做新聞的人或機構不可能完全客觀。在修例風波的事態發展上,媒體的角色至關重要。


不同的媒體機構可以有不同的報道觀點,但不應該只發表一些表態文章或具有挑釁性的報道。市民和記者不同,前線記者可以觀察接觸到很多新聞現場的細節,但絕大多數市民都是透過媒體報道獲取新聞資訊。媒體報道過分放大或渲染局部事實,甚至是被歪曲的“事實”,單方面的麻木支持或反對都很容易影響讀者觀眾的判斷,甚至因誤解而激發他們的情緒。


筆者從年初就開始跟進修例事件,其實,最初並沒多少人關注。既然“逃犯”看似與絕大多數香港人沒有直接關係,那爭議點在哪?修例後要經過哪幾個步驟才能移交逃犯?反對者的憂慮到底出於什麼實質理由?他們真正了解內容嗎?為什麼修訂《逃犯條例》最後只落在“反送中”的焦點上?媒體有沒有盡可能中立報道並提供以上問題的客觀答案?這點值得反思。


下一步該怎麼走


在國際外圍環境不明朗的情況下,香港卻出現如此的內耗,更對周邊形勢造成微妙影響。不難預測,修例風波有機會為香港年底的區議會選舉和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帶來政治格局變化。台灣方面間接借香港問題影射當地現狀,更為民望低下的蔡英文及其執政民進黨帶來戲劇性回升的人氣。大灣區發展議題被放到一邊,澳門紀念回歸二十年在即,香港的問題卻被升級為國際事件,到底誰才是贏家?


當務之急是要儘快平息這場修例風波,避免進一步激化當前的矛盾。回到事件最初,泛民議員和建制派議員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鬧“雙胞胎主席”,泛民最初的訴求是反對修例,務求不讓修例草案在本屆立法會結束前得以通過。如今,社會各界透過多次行動表達了訴求,並成功爭取到暫緩修例。對泛民而言,是一大“勝利”;對政府而言,也是一大“讓步”。


然而,香港各界都為這場風波付出了代價。特首和管治班子遭到嚴重打擊;一直堅決支持政府並落力遊說市民支持修例的建制派期望落空;警察內部對處理清場手法出現分歧,士氣低落;夾在泛民和建制派中間原本沒有既定立場的市民被分化到兩個極端,針鋒相對。接下來要做的是儘快修補社會撕裂,包括警民關係、建制和泛民間的關係、政府與市民間的關係等。當局對“暴動論”的含糊解釋如何進一步澄清?政府接下來的施政方向如何?議會不能因單一議題而停滯不前,但民怨民憤更不能輕視。如何讓社會上高漲的情緒儘快回復理性冷靜,如何在改善民生和推動經濟等議題上急起直追,如何在青年工作和涉及內地的議題上審慎處理,如何挽回失去的民心,這個挑戰,考驗著特區政府的智慧。


宋朝的法演禪師有回說戒說:“勢不可使盡,使盡則禍必至;福不可受盡,受盡則緣必孤;話不可說盡,說盡則人必易;規矩不可行盡,行盡則人必繁。”這或許對此時此刻的香港有著重要的警示。以退為進,凡事皆不可太過極端、絕斷,留點空間給別人,也是留空間給自己。香港向來擁有無可取代的獨特地位,假如有一天,香港因這場風波而被削弱其國際身份,最終香港的整體損失,不言而明。



(作者是鳳凰衛視高級記者,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三策智庫研究員。本文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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