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的壞記性與好筆頭

時間:2020-11-12 歷史與文化



張愛玲記性不好,本有許多例子,讀宋以朗編輯,皇冠近期出版的70多萬字《張愛玲往來書信集》,更加深了這種感覺。

 

以往印象中,張愛玲的壞記性集中於日期和數字。比較著名的“公案”,有關那篇誕生了張氏金句“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虱子”的《天才夢》。直到晚年張愛玲還對19歲時在《西風》征文中遭遇的“不公正待遇”耿耿於懷,但學者和張迷們考證,無論是征文字數限制、征文格式乃至獎項等,她都記錯了,而且可能當年就沒看清楚征文廣告具體條款。征文字數限制5000以內,她誤以為500,她最終得到的名譽獎第三名,她寫成“特別獎”,甚至把自己獲獎文章的1500多字,記成490多字。

 

不久前翻家中舊雜誌,無意間找出2004年7月號的《印刻》,這期的張愛玲專輯裡,刊載了一封1966年6月4日她寫給華盛頓英國大使館的信件。事緣其時張愛玲有意應聘某大學駐校作家,需學歷證明,她因文件遺失致函港大要求補發,但港大註冊處只證明其“兩進兩出”,只字不提她成績優良獲獎學金等榮譽,幾番交涉未果。當時香港仍為英國殖民地,她去信駐華府的英使館求助。為說明自己的狀況,千餘字的信裡有這樣一段:“……1955年我移民美國,60年代嫁給一位美國人,獲得美國籍。我的母親已歸化英國籍,於1958年在倫敦過世……”

 

這封信以前沒讀過,饒有興致,可讀到此處心裡真是一驚:她和賴雅登記結婚是抵美的第二年,1956年8月14日,8月18日她還寫信告訴鄺文美,怎麽忽然變成了“60年代”?其母黃逸梵1957年10月11日在倫敦病故,10月24日她在給宋淇夫婦的信裡準確地報告,母親已“在兩星期前去世”,給使館的信裡卻白紙黑字寫成“1958年”。

 

這封信由陳姿羽翻譯為中文,蘇偉貞寫導言,兩人都沒發現,因此也不見註明信中的“筆誤”。的確沒人會想到,1966年的張愛玲46歲,僅屬中年,記性再差,也不至於把母親去世的年份和自己再婚的年代都搞錯,而且是在一份致官方機構的正式信函裡。

 

所以,當我在張愛玲與宋淇夫婦的書信集裡看到那麽多的“我記錯了”“我又忘了”,不再驚奇莫名。張愛玲在美國很大程度上靠稿酬生活,卻連皇冠某個時期固定給她的稿費是半年還是一年2000美金都弄不清楚。更離譜的是,1955年她離港赴美前,在宋淇幫助下向電懋公司預支了兩部劇本的全部稿費,五年後卻忘了個一幹二凈,經鄺文美提醒才想起確有這回事。一個最怕欠人錢、欠人情的人,居然忘記這麽一筆款項,簡直不可思議。

 

這幾天翻閱我蠻喜歡的書評人劉錚的一本隨筆集,赫見有篇文章名為《張愛玲記錯了》,記載了張愛玲作品中的字句錯誤、出處錯誤、情節錯誤、張冠李戴,總共22例,讓人大開眼界。引用的錯誤,我在陳子善所著《張愛玲叢考》中也讀到過,說張愛玲在《談吃與畫餅充饑》中,把魯迅翻譯的蘇聯作家淑雪兼珂(也譯左琴科)1926年的短篇小說《貴家婦女》,誤記為《包子》;而張愛玲所寫的“包子”,魯迅實際上譯為“肉饅頭”。

 

陳子善和劉錚都眼尖,當然火眼金睛有學問打底。對祖師奶奶他們很尊敬。劉錚這麽說:“在人情物理上,在遣詞造句上,張愛玲都可說是個心思極細的人,不過,她對引用是否精確,似乎並不怎麽措意。加之彼時查檢資料匪易,張愛玲又沒有藏書的習慣,引用時有些誤記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往大處說,張愛玲顯然沒有‘照相式的記憶能力’,也許有的只是一個poor memory(差記性);她留下的筆誤著實不能算少。”

 

劉錚解釋,自己讀書時記下這些並無他意,只是覺得好玩——張愛玲也會記錯哦!文章末尾還引了桑塔格小說《火山情人》裡的一句:“天才啊,就跟美一樣,一切,好吧幾乎一切,都會被諒解的。”

 

有意思的是,和他把筆誤皆歸結於記性和未查證資料相反,張愛玲在《對照記》裡說:心理分析宗師認為,世上沒有筆誤或是說錯一個字的事,都是本來心裡就是這樣想,無意中透露的。這話她之前也說過,宗師指的是弗洛伊德。

 

但也正是在《對照記》裡,張愛玲留下了另一個著名“筆誤”:把有案可查的1945年7月21日在滬上一場“納涼會”裡與李香蘭的合影,註寫成“1943年在園遊會中遇見影星李香蘭”。而仿佛循著張愛玲所說弗洛伊德的思路,至今已見兩位學者試圖分析,張愛玲這個一錯兩年的“筆誤”,只因記性太差,還是背後另有意味深長的緣由。

 

篇幅所限,下次再談“背後”。



(作者是旅居加拿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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