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三大可能議題

時間:2020-12-07 大陆



歲末冬寒,中國大陸各項中央年度工作會議都將遞次召開,對於全球各界財經專業人士來說,其中最值得觀察的指標性集會,莫過於由中共中央與國務院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

 

從1994年起,在11月至12月期間內逐年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其地位為中國大陸黨政體系下規格與級別最高,儘管會期僅有數日,但事前準備嚴密詳實,包括與各地方和中央財經重要官員間的議題策訂、資料蒐集、策略研整以及議程規劃作業等方面,因此,商貿財經圈人士對會議所獲結論十分重視。

 

召開中央經濟會議基本目的在於總結當年度經濟工作成績,分析研判當前國際國內經濟狀況,並推估未來發展前景,以便策訂來年宏觀經濟發展規畫指導要項。即是顯示出中國大陸黨政決策體系對於財經與商貿發展形勢的觀點與定位,相關決策更是來年宏觀經濟政策的重要風向標。

 

展望今年中國大陸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所可能聚焦議題為何?

 

首先是總結新冠肺炎疫情經驗。今年因疫情嚴重衝擊,全球財經商貿秩序大亂,相對於其他國家,施加各項維持穩定應對措施的中國大陸,經濟表現出較佳數字,其中所能獲得的經驗教訓——特別是因應疫情預防與管控,所發展出的經濟需求項目,應當會在本次會議中予以總結檢討。


其次是決議“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事項。明年春季召開兩會時,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將必須審議《第十四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並由第十九屆五中全會所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據以論及2035年遠景目標,同時納入同份決議政治文件,期供中國大陸各級政府與企業落實,成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工作指導基礎。

 

明年正式審議《十四五規劃綱要》前,本年度中央工作會議將是與其主旨相關、級別最高的經濟工作會議,因此完全可以預期,因應當前最新發展狀況,透過研議過程,針對《十四五規劃綱要》研擬作業,在提請全國人大審議前最後的這份政策指導,其相關決議事項將是各界關注重點。

 

再者是對《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發展提出指導意見。11月15日15個成員國完成RCEP簽署程序,依據該項協定,要等到至少九個成員國(其中東協國家至少6個,非東協國家至少3個)批准,完成換文程序後才會生效,而在談判過程中,中國大陸各項前置調整作業已經不斷在進行,最終是否在年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對此提出重要指導,值得觀察。

 

最後就要提到中美爭端。北京與華盛頓間貿易爭議與角力,是否將會隨美國總統大選後政局所生變化產生連動現象,這雖然是經貿圈極度關切的話題,但是依據美國政治運作常軌,在政權交替後,必須經過相當時日才會完成人事佈局,重要政務官員各就各位,與政策幕僚完成磨合掌握體制運作,才可能進行跨部會協調與調整對外政策事宜。所以哪怕目前各項訊息亂竄,各方臆測不斷,其實在華盛頓真正應對北京的政策具體浮現之前,勢必無法將其列為會議研討議題,儘管會中財經重量級官員難免要對雙方貿易關係發展前景相互交換意見,不過應無可能對尚未發生狀況以及極難精準推估事項,作出具體可行結論。因此,針對即將登場的中國大陸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財經評論人士不必就此面向提出任何臆斷。

 


(作者是台灣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三策智庫特約政治評論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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