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12-17 經濟與科技
美國司法部最近提出,正與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律師團隊討論讓孟從加拿大回國的協議,條件是她承認在一起刑事案件中的所謂“不當行為”。無需審判認罪減刑或免刑這種事在實行普通法的國家,並非罕見,特別在美國,由於司法資源比較緊張,法庭常和審判物件達成此類協定。不過,孟晚舟案具有高度政治性,美司法部此時“突然”提出這個交易,怕不僅僅是節約司法資源這麼簡單,它出於何種考量,北京讓孟晚舟認罪的可能性又會有多大?
孟是2018年12月在加拿大轉機時應美司法部要求而被加警方逮捕的,華盛頓指控其違反了美國對伊制裁、有意欺瞞滙豐銀行等犯罪行為,要把她從加引渡到美受審,但華為和孟晚舟否認這些指控。此事已經過去兩年。某種程度上,美中關係的自由落地從該案開始,華盛頓不僅隨後以國家安全為由遊說盟友在5G建設中排除華為,在全球打壓這家技術領先的中國科技企業,也將矛頭對準其他的中國科技企業,推動美中科技脫鉤。
加拿大法官可能終止訴訟
不論基於恐中還是受美脅迫,華盛頓對盟友的遊說還是起到了效果,多數西方國家實際已經在本國5G的招標中排除了華為,但華盛頓也始終沒有向盟友和世界拿出它用來指控華為危害各國安全的有力“證據”,這多少讓華盛頓的指控顯得有些無力,印證了北京對華盛頓打壓華為是出於政治而非技術安全的說法。另一方面,孟晚舟方也不甘坐以待斃,其律師團隊在加拿大法庭上向加政府發起了法律挑戰,指美加逮捕與起訴孟晚舟的程式存在瑕疵、孟收到了不公正的待遇等,目前來看效果也不錯。
可以說,美司法部選擇此時與孟方展開談判,要孟認罪換取回國自由,這個背景不能不提。一旦加拿大法官終止引渡程式,對美國來說就是最壞情況。而加法官終止引渡程式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在10月底的庭審中,主審法官已經表示,如果孟晚舟方能夠提供滙豐高層事先了解華為與伊朗的交易材料,那麼針對她的訴訟也許就可終止,孟就可以回中國了。
既然孟案並非單純的司法案件,很難讓人相信美加兩國政府不會向加法庭施加司法壓力,但好在司法獨立是西方民主和憲政的支柱,法官如果不聽政府指令它們也無可奈何。從美國法官暫停特朗普政府對TikTok和微信的禁令看,有理由認為孟案的主審法官不會理會美加政府的壓力,如果有的話,筆者覺得美司法部其實也擔心這一點,若加拿大法官終止訴訟,美司法部精心策化的這起針對孟晚舟的刑事指控也就竹籃打水一場空。
美國想透過孟案坐實對華為指控
那麼,站在北京的角度,會如何看待美司法部釋放的這個信號?從中國外交部用法國阿爾斯通的例子比附來看,一如前述,此乃美方“陷阱”。從加拿大警方逮捕孟晚舟那刻起,北京就認定這是一起政治事件,是華盛頓為打壓華為和中國的科技企業,“陷害”孟晚舟,這個事情的性質,和過去華盛頓壓迫法國阿爾斯通是一樣的,手法卻更惡劣。事情發展到現在,已經不是孟晚舟的個人問題,也不是華為一家企業的問題,而是北京的問題,是中國和美國的較量問題,事關中國的國家利益和國際形象。如果孟晚舟為換得回國輕率認罪,也就正好鑽入了華盛頓設下的污名化中國企業和國家形象的圈套,華盛頓接下來就會借著孟的認罪,對華為提出新的要求或發動新一輪的打壓中國科技企業的行動。所以,從北京的立場言,不管美司法部的動機如何,孟都不能認罪,哪怕最後被引渡給美國,也不能承認有罪。
(原發於《上報》)
(作者是中國戰略分析智庫研究員)